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自查调整及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0 08:16 来源:教务处
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社科基地”)建设运行管理,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强化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高校社科基地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调整
各高校须统筹科研、人事、财务、国资等部门,对本校所有由省教育厅认定的人文社科基地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坚持“提质增效、整合重组”原则,分类制定保留、调整、合并、撤销四类处置方案,明确每个基地的处置建议类型、调整理由、人员资产整合方案以及新建设运行规划。高校提交方案为工作建议,最终由省教育厅组织省级专家组评审决定。所有自查材料于2026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逾期未报送视为无调整计划,直接纳入统一考核评估。
1.予以撤销的情形
(1)近三年无专职科研人员,无在研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无标志性学术成果,无咨政服务产出,长期空转、有名无实。(专职科研人员,指以基地科研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在岗人员,含基地专属编制人员、经学校正式行文确认全职入驻基地的校内科研人员;院系普通兼职授课教师、双肩挑管理干部不计入专职科研人员。标志性学术成果主要指高水平专著、权威期刊论文;咨政服务产出主要指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党委政府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2)研究方向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高校学科建设规划严重脱节,不具备持续建设价值。
(3)依托学院学科撤销,基地负责人调离且无合适接续带头人,无法正常开展科研活动。
(4)历次评估整改不到位,运行经费与场地保障长期不达标,整改后仍无改善。
2.予以合并的情形
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高度重合,存在人员、场地、经费等资源分散或重复建设等情况,整合后可形成优势学科集群的多个基地,统一合并为单一基地,统一负责人、统一研究团队、统一科研平台。合并后原有基地予以注销,以新整合基地主体参加评估。
3.予以调整的情形
(1)研究方向窄化,定位模糊,需重新凝练主攻领域,匹配贵州地方发展需求。
(2)队伍职称、学历结构不达标,需补充高层次学术骨干、更换基地负责人。
(3)场地配套经费未达到评估指标标准,需校内落实配套保障,完善硬件条件。
(4)社会服务、咨政建言产出薄弱,需完善产学研、政校协同运行机制。
(二)综合评估
校内自查调整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对全省所有经保留、合并、调整后的社科基地开展全覆盖综合考核评估,全部考核工作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1.考核方式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竞优评估指标体系》,采用书面材料评审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基地负责人答辩等环节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流程
(1)高校自评:各高校组织校内专家完成基地自评工作,填报《人文社科基地评估报告书》,整理全部成果项目、经费及人才支撑佐证材料,全套评估材料于2026年10月9日前报送
(2)材料审查:10月16日至10月30日,省教育厅开展报送材料形式审查。
(3)实地抽查:11月1日至12月15日,专家组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核查人才队伍、场地经费、成果佐证等材料。
(4)结果公布:12月31日前公布考核结果。
二、等级划分
本次考核按全省基地综合得分统一排序,划分为三个层级,实施差异化项目、经费支持与动态约束管理。
1.排名全省前20%(优质基地)。纳入省级重点社科基地培育库,给予专项建设经费倾斜,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优先支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基地专项项目,在全省平台申报额度上予以倾斜支持。
2.排名全省中间60%(合格基地)。保留常规项目申报资格,适度支持一般性基地项目经费。所在学校须对照考核短板制定年度提升整改方案,方案于次年3月底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备案,持续补齐队伍建设、科研成果、社会服务领域短板。
3.排名全省后20%(黄牌警示基地)。给予黄牌警示,缩减下一年度基地项目申报名额,暂停重点项目申报资格,要求限期1年内完成全面整改。同一基地连续两次考核进入后20%、累计两次获得黄牌警示的,满足任一条件即直接撤销其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资格;自撤销正式发文之日起,取消所属高校未来3年新增社科基地申报权限。黄牌警示基地1年整改期满后,高校须报送整改验收报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核,仍不达标的,启动撤销程序。
三、工作要求
各高校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1.《高校人文社科基地清查调整汇总表》:纸质一式3份,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2.《人文社科基地自评报告书》及全套佐证材料: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
如为拟合并基地,按合并后新基地主体填报;拟撤销基地无需填报报告书。材料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1110室,电子版同步发送报送邮箱。
需要附件,请联系科研处张璐芳老师。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科研处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