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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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各项指示精神,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根据中央、国家教育部、省有关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示精神,在校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做好我校大学生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抓好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全省、全校辅导员的各项培训学习和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
4.负责对辅导员队伍的各项管理和指导工作;
5.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6.抓好学校“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各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事务教育与管理等相关课题的申报工作;
8.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活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
9.做好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负责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危机干预;
10.做好心理咨询专题讲座和培训工作;
11.统筹做好《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日常管理手册》的修订与执行;
12.负责学生评优评奖、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补贴发放工作;
13.做好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
14.负责做好学生各种违纪处理和申诉工作。
15.负责学生入学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
16.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管理和传递工作;
17.做好学生应急预案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8.负责做好学生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上报,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19.做好每年假期学生安全离校、返校工作;
20.做好在校学生数据的统计和管理系统维护、录入工作;
21.协调和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
22.负责有关学生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办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特殊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3.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等国防教育工作。
24.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