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6-25 08:51 来源:教务处
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总结2020年至2024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教育厅决定开展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5年9月14-17日上报参评成果。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总结2020年至2024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教育厅决定开展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5年9月14-17日上报参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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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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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5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