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5 10:46 来源:教务处
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2025年上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工作。
一、结题审核现场答辩对象
(一)2021年以来立项且已经根据《管理办法》完成结题鉴定的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粤黔专项课题;
(二)2021年以来立项且完成结题鉴定的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项目Ⅲ课题);
(三)2024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
二、结题审核内容
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的结题审核内容包括结题规范性审核和研究质量审核。
(一)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1.所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2.专家鉴定意见;
3.委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
4.课题研究过程完整性审核(含开题、中期、结题等);
(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结题审核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
2.没有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研究成分严重不足的;
4.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5.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
6.研究报告查重率30%以上的;
7.不按结题程序和要求结题的。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和《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要求装订和准备,并报送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二)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项目Ⅲ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项目ⅢI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市(州)、县提交材料:以市(州)为单位提交项目Ⅲ课题验收报告
2.课题必交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4)《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
(5)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必须提供)),可增加教师教学质量报告或教师专业发展报告);
(6)研究总报告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
3.课题选交材料
(1)成果附件(教育教学方案集,教师教育教学案例与故事集,学生作品、学习体验和成长故事等学习成果集, 也包括:论文、著作、工具书、电脑软件等);
(2)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3)重要变更的批复(或有关变更备案材料)。
课题组和市县需按照上述要求装订和准备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
(三)2024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1.因结题程序不规范未通过的课题,提交结题审核不通过的意见打印稿3份,按照意见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充关键材料,其他材料无须重复提交,只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2.因课题研究质量未通过的课题,报送一整套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再次通过结题鉴定的结题审核材料,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四)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按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材料要求进行报送。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电子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
1.时间:6月13日前。
2.地点:行政楼3楼 交至科研处张璐芳
五、其他
(一)每项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结题审核两次不通过,自动撤项。
(二)2021年立项的年度课题必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审核,逾期将自动撤项。
(三)所有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均需现场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科研处
2025年6月5日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2025年上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工作。
一、结题审核现场答辩对象
(一)2021年以来立项且已经根据《管理办法》完成结题鉴定的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粤黔专项课题;
(二)2021年以来立项且完成结题鉴定的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项目Ⅲ课题);
(三)2024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
二、结题审核内容
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的结题审核内容包括结题规范性审核和研究质量审核。
(一)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1.所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2.专家鉴定意见;
3.委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
4.课题研究过程完整性审核(含开题、中期、结题等);
(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结题审核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
2.没有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研究成分严重不足的;
4.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5.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
6.研究报告查重率30%以上的;
7.不按结题程序和要求结题的。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和《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要求装订和准备,并报送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二)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项目Ⅲ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项目ⅢI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市(州)、县提交材料:以市(州)为单位提交项目Ⅲ课题验收报告
2.课题必交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4)《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
(5)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必须提供)),可增加教师教学质量报告或教师专业发展报告);
(6)研究总报告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
3.课题选交材料
(1)成果附件(教育教学方案集,教师教育教学案例与故事集,学生作品、学习体验和成长故事等学习成果集, 也包括:论文、著作、工具书、电脑软件等);
(2)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3)重要变更的批复(或有关变更备案材料)。
课题组和市县需按照上述要求装订和准备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
(三)2024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1.因结题程序不规范未通过的课题,提交结题审核不通过的意见打印稿3份,按照意见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充关键材料,其他材料无须重复提交,只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2.因课题研究质量未通过的课题,报送一整套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再次通过结题鉴定的结题审核材料,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四)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按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材料要求进行报送。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电子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
1.时间:6月13日前。
2.地点:行政楼3楼 交至科研处张璐芳
五、其他
(一)每项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结题审核两次不通过,自动撤项。
(二)2021年立项的年度课题必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审核,逾期将自动撤项。
(三)所有申请结题审核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均需现场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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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年度课题结题审核格式资料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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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项目III课题结题审核格式资料包 |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科研处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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