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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母文丽等16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5-12-16 08:19 来源:教务处浏览: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贵工教〔2023〕61 号)第四十条第5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现经各二级学院核实上报,拟对母文丽等16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期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相关申诉。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12月25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话:0856-8656126

附    件:2025年秋季学期高职退学学生名单

关于拟对母文丽等16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图1)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高职退学学生名单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