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0-07-08 11:27 来源:admin浏览:

心 理 咨 询 室 管 理 制 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三、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四、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五、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六、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七、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八、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九、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咨询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咨询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咨询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咨询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咨询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3、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4、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5、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6、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8、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来 访 者 须 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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