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实验实训课和课间临床见习的规定

时间:2020-07-28 10:00 来源:护理学院浏览:

为培养学生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明形象,使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后尽快适应临床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对学生参加实验实训课和课间临床见习作相关规定,希望各部(系)、各教研室严格执行,全体同学必须自觉遵守。

一、学生着装要求

1、学生参加实验课和课间临床见习,必须按要求穿白大衣或护士服,戴帽子和口罩,携带听诊器,护理专业必须穿护士鞋,着装、戴帽必须规范、整洁。

2、学生头发、指甲长短等必须符合实验操作要求,尤其是无菌操作和护理技术操作,必须严格要求学生。

3、学生参加实验课和课间临床见习着装等不符合上述要求,带教教师和实验员有责任拒绝其进入实验室或参加临床见习,直至其纠正为止,带教教师和实验员应认真履行职责。

二、实验要求

1、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经教师允许方可进行操作。实验中,必须严格按实验要求进行操作。

2、学生必须树立爱护公物、方便自己的观念,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实验器械、设备等必须照价赔偿;学生私自将实验器械、物品等带出实验室,除责令其交回实验室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实验中若发生器械、物品等遗失,应由参加实验的班级负责赔偿。

3、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实训报告。

4、学生应自觉维护实验室及其周围环境卫生,实验完毕,实验班级(组)必须安排值日。

5、学生学习态度和实验实训成绩必须计入平时成绩。

三、课间临床见习

1、学生参加课间临床见习必须服从教研室的安排,严禁班级、小组及个人擅自调整临床见习安排。

2、必须服从学校和医院带教教师的安排,虚心向医院医护人员学习。

3、尊重、关心病人。

4、见习期间不能参加临床医疗或护理工作。

四、各教研室应健全或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并在实验室公示,按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学生。